发布日期:2024-10-05 02:49 浏览次数: 次
本文摘要:篮协字〔2018〕349号北京市篮协、江苏省篮协、青岛市篮协、煤矿体协:国家女篮将于6月1日和6月3日分别在张家港和杨中与比利时国家女篮展开两场对抗赛。
篮协字〔2018〕349号北京市篮协、江苏省篮协、青岛市篮协、煤矿体协:国家女篮将于6月1日和6月3日分别在张家港和杨中与比利时国家女篮展开两场对抗赛。现将裁判员决定通报如下:一、裁判员决定技术代表:班琦(江苏)裁 判 员:段铸(北京)、房纹萱(女、煤矿体协)、胡静(女、青岛)二、技术代表和裁判员于5月31日到张家港等候,张家港比赛完结后和队伍一起到扬中等候。
联系人:冯实13810885429。三、裁判员的差旅费、食宿费及劳务费由盈方公司开销。四、请求有关单位通报涉及裁判人员如期回国赛区工作。技术代表要帮助赛区,作好场地设施、设备的检查工作,作好竞赛的组织、赛场安全性的指导工作。
赛后将比数和赛区竞赛的组织等总体工作情况汇报至竞赛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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